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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规定新聘教师买房才能转为事业编制

2008-07-01 08:55:33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在绍兴县,师范毕业生要成为一名事业编制的教师,除了业务素质要求达标外,还被要求有自己的住房

5月中旬以来,一份由浙江绍兴县教育局出具的“绍县教普[2008]97号”《关于柯桥城区人才子女的中考加分试行意见》,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该意见后来被绍兴市民传为“买房加分”政策,许多学生家长认为,该意见显失教育公平,并结伴到教育局讨要说法。

6月13日,绍兴县政府通过《绍兴县报》高调表示,该意见被叫停。

不过,另一份被称为“买房转正”的《绍兴县2008年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考办法》还在实行。

两份文件“异曲同工”:要想享受有关“待遇”,必须在柯桥城区购买房子。

买房加分

“看到这个文件,我吃了一惊。”家住绍兴县钱清镇的刘阿国(化名)对《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说,“我以为自己看花了眼。”

这位做布匹生意的小老板自称“在绍兴社会关系熟络,是最早看到文件的人之一”。对于传得沸沸扬扬的“买房加分”的说法,他认为是“后来变成的谣传”。“文件里面并没有说‘买房加分’,只是对各类人才的子女进行加分。”他向记者出示该文件的复印本。

这份被复印过无数次、墨迹淡淡的A4纸上,清晰地写着:为发挥教育在繁荣柯桥新县城中的作用,经研究,对居住在柯桥新县城的各类人才的子女在中考时报考柯桥城区普通高中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而这一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是:对住在柯桥城区(四街道)并在其中有合法产权的商品住房(含已购经济适用房、人才公寓)且在绍兴市区和县内其他地方无商品住房(含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人才公寓)的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或初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各类人才子女,参加本县中考自愿报考柯桥中学、鲁迅中学柯桥校区、鉴湖中学,可实行优惠加分10分录取。

“看到这个文件后我就想,这对我今年参加中考的女儿来说,太不公平了。”刘阿国说,“我小时候家里穷,没上过大学,现在我的孩子就要低人一等吗?”

家境富裕的刘阿国早打算让女儿出国留学,“她读哪个高中都没什么关系的,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在采访期间,刘阿国多次向本刊记者重复这句话。

这位高中学历开着奥迪A6的老板,更愿意用“伸张正义”四个字诠释自己的举动:当夜他把文件复印了50份,传递给其他家长。

来自奇贤镇的刘先生同样愤怒,却是另外的理由:既然是对各类人才子女进行加分,为什么要规定在柯桥新城有房产?自己现在没钱在城里买房子,孩子考高中就要吃亏10分。

刘先生是带头去教育局讨说法的家长之一,他的女儿在中考前的模拟考试中班级排名第八,“这一成绩运气好还能进柯桥中学。”现在横出加分政策,他女儿就可能因此不能遂愿。刘先生天天打电话联系学生家长,一星期后,十多个家长一起去教育局上访。

本刊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也有家长对教育局出台这一政策并不意外。

“今年初,我在镇政府里看到过一张通知,是教育局在统计有多少副科级以上干部子女要在今年参加中考。”家住钱清的初中学生家长许东说,“当时我就怀疑这里面肯定有猫腻,家长大专以上学历、在柯桥城区有房的都算人才,能够享受中考加分的优惠政策,这就是鼓励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离开农村住地,到柯桥城区买商品房嘛!”

由于政策里有住房的条件限制,许多考生家长认为,是政府变相帮房地产商卖房。6月初,“买房加分”的说法在绍兴坊间愈传愈盛,家长陆续到教育局上访。

教育局称

编辑:g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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