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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旁观学生打斗死亡 当事教师赔偿死者10万元

2008-07-01 09:00:58 来源:新安晚报

6月12日,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7(2)班两名学生在上课的课堂上发生打斗,其中一名学生被打后口吐白沫,被同学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令很多人无法理解的是,当时正在上地理课的杨老师几乎没有对打斗加以制止,眼见学生被打后口吐白沫,也没有及时送其前往医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

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长丰县警方、合肥市教育局立即介入调查,校方已经将杨老师停职。一些读者、网友将已经被停职的杨老师,与地震中不顾班上学生自己先逃命的“范跑跑”相提并论。

本报讯 6月12日,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两名初中生在上课时打架,导致一人不幸身亡。此事发生后,本报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并对此事的进展情况进行追踪。记者昨天获悉,此事在当事各方的协商下已经基本解决,死者一方获赔20.5万元,其中“不管”老师杨某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

死亡学生的父亲杨丙祥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长丰县、乡两级政府和教育部门非常重视,多次召集双方学生家长、杨老师和吴店中学负责人协商此事,并由长丰县教育局、双墩镇政府出面协调。

据了解,第一次赔偿协议于6月21日初步定下来,但由于赔偿金额达不成统一意见,协议遂进行了修改。“不过,两次协议都认为杨老师负有责任。”杨丙祥说。

记者获悉,最终达成的协议对各方责任进行了划分:一、陈某负有责任,应承担费用50%,费用为10万元,因其家庭困难,暂付费用3万元,不足部分由吴店中学捐赠垫付,垫付的7万元不再要陈某支付;二、事发时的授课教师杨某负有重要责任,承担赔偿费用10万元;三、吴店中学负有一定责任,承担赔偿费用为7.5万元(含捐款垫付款7万元)。

“我们已经拿到了20.5万元的赔偿费,事情已经基本结束。”昨天下午,死者父亲杨丙祥告诉记者。

昨天,长丰县警方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知道当事各方已经达成赔偿协议,警方不便进行评说。目前,此案仍然在调查之中,公布调查结果尚需要一段时间。

编辑:g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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